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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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名称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 |
成立日期 |
2013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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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100191 |
业务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单位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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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 |
www.bjpaa.org |
联系电话 传真 |
011-51530063 010-5153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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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bjpaa@vip.126.com |
会员数量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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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简介 (业务范围、服务宗旨等)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13年1月8日由68家专利代理机构自愿发起成立。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行业自治自律,服务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会员执业素质,促进本市专利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首都专利代理行业的行业协会,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 (二)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和立法的建议,参加人大、政府举办的有关听证会; (三)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应诉活动,或者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提出调查申请; (四)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 (五)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本会会员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准入与退出诚信审核制度、信用评价和认证制度及行规行约,引导会员企业加强诚信自律,不断提升诚信自律管理水平; (六)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出具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 (七)监督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达不到质量规范、服务标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不正当竞争,致使行业集体形象受损的会员,行业协会可以根据章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九)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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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北京市聚集了中国数量最多、质量最优的专利代理资源。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共有专利代理机构272家,占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总量的约28%;在北京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专利代理人有3553名,占全国执业专利代理人总数的约40%。他们帮助发明人提交的发明专利占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的近1/3,帮助发明人完成的PCT中国阶段申请占进入中国PCT专利总量的70%,他们还为发明人提供着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多维度,无效、复审、诉讼、咨询、预警等多层次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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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协会章程 补充说明:电邮、传真未经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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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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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办公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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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 (租赁/自有/会员无偿提供) |
无偿提供 |
使用面积(平方米) |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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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办公设备 |
电脑,办公桌椅,打印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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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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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现场查看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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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硬性指标
(一)治理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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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机构 |
设置情况 |
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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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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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代表)大会 |
有 |
68 |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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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会 |
有 |
(23)/人 |
(一)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
常务理事会 |
有 |
(11)/人 |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协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
|
监事会 |
有 |
(3)/人 |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出席理事会 (或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 (四)督促本协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五)对本协会成员违反本协会纪律,损害本协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 (六)对本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七)对本协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
|
秘书处 |
有 |
(8)/人 |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执行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办理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 (五)开展协会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
|
工作部门 |
有 |
(3)/个 |
(一)办公室 负责协会行政工作;负责协会文件收发,起草(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审核以协会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协会文档资料管理、公文运转、对外接待、部门关系协调,负责秘书处例会和学术报告会,负责管理相关设备设施;负责协会会务联系管理工作;负责协会财务工作;负责合同管理;负责对接社团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等政府管理机构; 负责协会人事工作,负责人员招聘、出勤登记;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会员部 负责联络会员单位,维护会员关系,向会员提供各类服务和帮助;负责发展新会员,办理入退会手续,收缴会费,管理会员数据; 负责协会对外平台和邮箱的管理;负责组织会员大会,协助理事会及协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及会务工作;负责行业创先评优活动;负责行业标准贯彻和行业商标管理;负责对接其他社团组织;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部 负责行业重大问题研究;负责协会课题管理;负责行业标准制定,协助行业标准贯彻;负责相关刊物的编印发行;负责协会平台的信息采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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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章程、协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一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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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三年治理机构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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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机构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度 |
是否按照组织章程运行 |
|
会员(代表)大会/次 |
— |
— |
1 |
是 |
|
理事会/次 |
— |
— |
1 |
是 |
|
常务理事会/次 |
— |
— |
2 |
是 |
|
监事会/次 |
— |
— |
2 |
是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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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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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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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
党组织职责 |
党员数量 |
|
无 |
— |
— |
|
备注信息 |
无 |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现场访谈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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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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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
制定日期 |
执行部门 |
执行情况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安全责任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财务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监事会工作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捐赠使用公示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考核奖惩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民主决策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财务借支与报销管理办法 |
2015年3月17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 |
2013年1月8日 |
秘书处 |
执行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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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制度文件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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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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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评估 |
是否参评 |
否 |
评估时间 |
— |
|
评估结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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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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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信息 |
协会于2013年1月8日成立,必须成立三年以上才能参加社会组织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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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协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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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情况
(一)人力资源情况
表1 现阶段人员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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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数量 |
8人 |
|
兼职人员数量 |
20人 |
|
人员数量合计 |
28人 |
|
备注信息 |
兼职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变动,分为短期兼职和长期兼职人员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员工花名册 补充说明:无 |
表2 现阶段专职工作人员学历情况
|
学历 |
专科及以下 |
本科 |
研究生及以上 |
合计 |
|
数量(个) |
2 |
1 |
5 |
8 |
|
比例(%) |
25 |
12.5 |
62.5 |
100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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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员工花名册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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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现阶段专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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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3年以下 |
3至5年 |
5至10年 |
10年以上 |
|
数量(个) |
2 |
3 |
3 |
8 |
|
比例(%) |
25 |
37.5 |
37.5 |
100 |
|
备注信息 |
无 |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员工花名册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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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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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目 |
1 |
2 |
3 |
4 |
5 |
|
服务名称 |
《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实务高级研讨班 》 |
第三届京交会《知识产权国际发展态势及政策宣讲会》及《知识产权代理和咨询服务推介会》 |
《2014年北京市专利代理人实务技能培训班》 |
《税收改革政策解析及纳税筹划实务培训班》 |
《2014京港知识产权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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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 |
2014年1月7日、2014年1月8日 |
2014年5月29日、2014年5月31日 |
2014年7月 至2014年10月 |
2014年9月5日 |
2014年10月16日 |
|
主要内容 |
专利经营管理应有思维、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战略与做法、跨国企业的专利争讼管理机制、企业专利组织形态 |
知识产权国际形势的介绍;知识产权代理、咨询和法律服务主题演讲,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业务推介 |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程序、OA答复原则和策略及专利申请文书的修改 |
个人所得税 |
探讨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策略;知识产权商业模式与价值创造及善用专业服务进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
|
参与人次 |
30人 |
100人 |
2126人 |
86人 |
51人 |
|
项目完成效果 |
对于培养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具有很好的促进,也为内地和台湾地区企业和人才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搭建了一座桥梁 |
让公众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注知识产权行业及其发展变化,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
培训方式灵活,课程内容丰富,对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
破解行业税收难题 |
促进了京港两地企业知识产权企业的经验交流与发展 |
|
覆盖企业类型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代表,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 |
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
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
各专利代理机构及企业 |
|
覆盖企业数量 |
25家 |
82家 |
近300家 |
60家 |
48家 |
|
备注信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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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2014年工作报告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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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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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权事项 |
风险点 |
防控措施 |
|
1 |
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
按时完成 |
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通过辅助账,进行专项管理 |
|
备注信息 |
无 |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财务支出报销管理办法》 补充说明:无 |
||
(四)发展规划情况
|
有无规划 |
有 |
|
规划主要内容 |
2015年,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协会将在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理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围绕小“一二三四”战略,向专业化、体系化的方向,着力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做好基础工作。继续做好代理年报编纂、京交会展示等品牌项目;继续集结行业力量研究行业热点问题;继续开展双优评选、志愿者选拔等引导行业发展的工作;做好执业培训、开具境外服务证明、推送行业资讯等基础服务工作。 2、着力拓展服务功能。深入扎实做好行业研究,做好工作动态、前沿的编纂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争做智囊服务政府;实施代理机构评级标准,申请并推广行业商标,树立优质服务行业形象;加强协会运用平台建设,在知识产权法院附近开设办事处,引导代理机构拓展服务领域;举行针对行业管理、流程、财务等方面的多种培训,力争为会员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满足会员不同方面的需求。3、继续加强机构建设。加强秘书处机构建设,建立内部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继续推动行业党组织建设,力争解决行业党建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中关村社会组织联合会、北京商务服务业联合会的联系,更广泛吸收会员,扩大协会的行业影响力 |
|
备注信息 |
无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协会2014年工作报告 补充说明:无 |
四、社会影响力
(一)会员认同情况
|
近一年交会费的会员数量(个) |
68 |
|
近一年交会费的会员比例(%) |
100 |
|
备注信息 |
无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现场访谈、会员缴纳会费收据 补充说明:无 |
(二)对外合作情况
|
合作的政府机构数量 |
3 |
|
合作的政府机构名单列举 |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 成都天府生命科技园管委会 |
|
合作中介机构数量 |
1 |
|
合作中介机构名单列举 |
台湾科技产业法务经理人协会 |
|
合作媒体机构数量 |
2 |
|
合作媒体机构名单列举 |
中国知识产权报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
|
备注信息 |
无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活动现场照片、协会访台相关安排文件、媒体报道资料 补充说明:无 |
(三)获得奖励情况
|
颁奖单位 |
奖励名称 |
获奖日期 |
|
国家知识产权局 |
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
2014年11月13日 |
|
备注信息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鼓励先进,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开展,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评选出88个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仅有两家获奖。我会在业务单位的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会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代理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的工作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可,被授予2014年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
|
|
征信说明 |
征信时间:2015年5月6日 征信渠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表扬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补充说明: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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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2996号
